沈阳市抽检汤圆(元宵)产品全部合格
农历正月十五,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元宵节。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环节生产、经营的汤圆、元宵开展了食品专项抽检。
全市共抽检汤圆、元宵产品30批次,其中涉及本市生产企业10批次,大型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20批次,本次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对所有样品的理化指标(过氧化值)、重金属(铅)、甜味剂(糖精钠)、着色剂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显示,30批次样品全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合格率100%,沈阳市市场销售的汤圆、元宵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选购汤圆产品时,提醒消费者:
第一,看标签。看包装上的食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标签标注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项目。
第二,看储存条件。目前商超在售的大多为速冻汤圆、元宵。速冻产品应在冷冻条件下销售,市民在购买汤圆,元宵时一定注意产品是否在冷冻条件下存储,如有融化、变软现象表明产品储存温度不稳定,长时间储存在温度不稳定环境产品容易酸败变质。
第三,看外观。好的汤圆元宵,色泽均匀,外形基本圆正,大小基本一致,皮层薄厚均匀,不露馅,不裂口,无肉眼可见杂质,没有霉斑。
此外,消费者在食用汤圆、元宵时,应注意:要煮熟。汤圆、元宵都是生制产品,应煮熟透后食用。食用时候要有节制。汤圆、元宵多甜腻,含油脂较高,过多食用可能影响人体健康。购买汤圆、元宵后应尽快食用。若不能一次食用,需按产品标注的储存要求存放。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