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教师强奸猥亵多名7至8岁女生被判无期徒刑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从严惩处涉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四川检察机关办理的3起案件入选。其中一起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利用教师身份强奸猥亵多名女生,被判无期徒刑。同时,检察机关针对办理该案发现的问题,向教育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
犯罪行为人汪某某系某小学班主任兼语文老师,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其以检查作业、辅导功课为由,在教室、教师宿舍多次对班内多名女生(均为7至8岁)实施猥亵、强奸行为。案发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引导、配合公安机关收集完善证据,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对汪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从重处罚和“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汪某某无期徒刑,并处“从业禁止”五年。
同时,,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采用公开送达的形式向成都市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教育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吊销了汪某某的教师资格证,禁止其终身从事与教育有关的职业,并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师德师风动态考核等机制。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教师利用职业便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件。检察机关在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严惩犯罪的同时,延伸职能,强化监督,督促教育部门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相应防范机制,为有失师德者敲响警钟,告诫他们恪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