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反腐“成绩单”亮眼:查处省管干部数量上升(2)
2019年1月11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召开,随后发布的全会公报指出: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
“2019年的反腐败工作,中央是以重点领域为反腐败工作突破口,以点带面撬动整个反腐败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庄德水认为。
我国在重点领域推进反腐败的另一个体现是深挖涉黑涉伞腐败。
2019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通报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的执纪审查信息,直接点出其“在担任太和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涉嫌涉黑涉伞腐败”。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通报执纪审查信息时,并无太多信息公开,此次点明“涉嫌涉黑涉伞腐败”尚属首次。整个2019年,总计有6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而接受审查调查。
“2019年反腐败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精准反腐,履行了中央提出的突出重点、精准有力目标,强化了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二是强化标本兼治,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过程中更加注重统筹性、系统性,提升了反腐败综合效果;三是深化基层反腐败,通过巡视巡察一体化等方式强化治理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向《法制日报》记者总结称。
建立健全监察法律体系
树立中国特色廉政自信
2019年,多部党内法规颁布实施。
1月1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始实施,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正人先正己。
1月31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印发实施,以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7月,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确保国家监察权规范和正确行使。
9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此外,《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颁布实施。
宋伟认为,这些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既说明我国党内法规进一步完善,为权力制约提供了新的制度支撑,同时说明中央更加注重从制度完善角度降低腐败风险,逐步推动反腐败治本效果。
在宋伟看来,还需要突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我国法治反腐、制度反腐的重大意义,“为反腐败制度体系完善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指南,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供了顶层设计”。
杜治洲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法规母法的颁布,为党内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权威依据。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反腐败法制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在庄德水看来,这些党内法规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也为整个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着力建立健全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监察法律体系,推动制度反腐、法治防腐。
庄德水还提醒说,在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基础上,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我们需要跳出反腐败成绩单看待我国的反腐败工作。
“我们通过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大大削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同时建立健全反腐败制度,使权力的运行和监督程序化、制度化,所以现在应该到了总结和提炼我国所采取的反腐败战略、策略、措施的中国经验的时候,构建廉洁自信,与‘四个自信’并行。”庄德水说。
记者陈磊制图/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