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回家的广元人注意!这份“黑名单”司机的车坐不得
四川在线消息(柯林 记者 张庭铭)1月7日,记者从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日,该支队公布了一份含有9人的“终身禁驾黑名单”。按照相关规定,这9名驾驶员将禁止参加春运。如有企业、单位擅自安排这些终身禁驾人员上岗春运,发生意外必须承担所有后果。
在这份9人的 “黑名单”中,6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3人因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这9人都因为严重违法,这辈子都与开车无缘了。” 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具体名单以及违法案例如下:
1。罗云,旺苍县东河镇人。2018年3月4日驾驶川H55XXX号小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天润新天地人行横道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3月18日 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张高山,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2015年11月23日驾驶川FM7XXX号小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路段,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2019年3月22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苏勇,苍溪县元坝镇人。2018年7月4日驾驶无号牌普通摩托车在苍溪县汉昌路路段,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2019年4月2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朱光辉,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2015年5月31日驾驶川H91XXX号小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郑州路与广州路交叉路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5月22日 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张圣,旺苍县麻英乡人。2016年12月15日驾驶川R52XXX号大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兴安路雪峰路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5月22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郭世学,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人。2013年8月23日无证驾驶川BB80XX号轻型普通货车在剑阁县江口镇街道,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4月12日被处罚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李海燕,广元市利州区袁家坝办事处人。2018年3月28日驾驶川H928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市区万缘路湿地公园入口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1月16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8、吴小平,旺苍县鼓城乡人。2017年6月5日驾驶川H694XX号普通三轮摩托车在英萃镇至鼓城乡2公里20米处,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7月17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9、付鱼,,旺苍县嘉川镇人。2018年12月24日驾驶川HL93XX号小型面包车在542国道68公里5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8月22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年末岁尾,尤其春运期间是事故的高发时期,在这个时段向社会公布9名终身禁驾驾驶人名单,目的就是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严管、严治高压态势,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更加清醒地认识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