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陕西千好百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君好
2020年1月29日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县政府办公室转来县长信箱群众投诉陕西千好百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君好又多药店事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开展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涉事药店为陕西千好百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君好又多药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10222MA6X60L47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段潜华,该药店于2020年1月25日从陕西互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3M9001型号口罩80个、3M9021型号口罩20个,每个进价32元,自用4个,剩余口罩以3M9001型号口罩单价40元、3M9021型号口罩单价38元销售完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于2020年1月29日对涉事陕西千好百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君好又多药店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决定。
今后,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对全县各类经营市场主体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防疫用品市场巡查和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维护我县防疫用品市场秩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君市监药当罚〔202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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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