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九龙治水”阻断侵害青少年不良信息还需更发力
多部门交叉监管,犹如“九龙治水”,能阻断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侵害吗?4月2日下午,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台盟中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制定”联合调研组于贵州省遵义市召开的座谈会上,关于“多个部门监管”现状的尴尬,引发了调研组成员的热烈讨论。
据遵义市副市长李莲娜介绍,遵义市采取了“疏堵两手”的结合手段,通过师生在校园内上网实名制认证措施,同时还推动市县公共场所网络设施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避免未成年人接触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职责,而是需要网信、公安、文化、科技等部门的多方参与。”李莲娜说,当前存在多部门交叉监管,,像“九龙治水”般难以阻断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侵害。
对于“九龙治水”的提法,全国政协委员邢吉华认为,“其实这是对政府监管部门和工青妇等社团治理的统称,而后者的定位与政府部门并不在一个监管位置和层次上。”他表示,尽管监护人和教育机构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但是政府在其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政府部门应主动采取行动,创新保护方法和手段。
“目前而言,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保障工作,急需明确的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主体。”邢吉华认为,应尽快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协同平台或者主管机构,避免网络治理的碎片化和信息孤岛,使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得到全方面和立体式的保护。“另外,对于网络产品的有害性质如何定位,《条例》中也应有明确的边界认定。在通过法律法规明确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范围和边界同时,还应制定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惩罚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孔令智说,在互联网技术领域,法律一直在追赶技术的步伐,这是世界诸多国家的普遍经验和现状。而中国互联网当前的最大特征是,我们不仅仅是法律、技术滞后,监管体系上也同样滞后。
“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我们需要认识到线上线下的双向互动与转化,必须将线上保护与线下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将未成年人保护的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对接起来。”孔令智说,我们急需组建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议事协调机构,依照法律统一协调监管网络工作。
对于遵义市的探索,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表示认可。“我们应加强在网上拦截屏蔽软色情、软暴力等蛊惑诱导未成年人的图文信息和游戏,规范网上涉未成年人相关报道秩序,避免对未成年人受害者群体造成二次伤害。”骆沙鸣说,我们需要明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组织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正确价值观和帮扶救助受困、受害未成年人的责任。
委员们相信,随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出台,我国青少年互联网领域遗留空白的“法外之地”将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