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格水平的《精灵宝可梦GO》为什么能成功?
有关《精灵宝可梦 GO》的话题,大家已经说得太多,有详尽的上手指南,有强力的游戏攻略,当然最多的还是绞尽脑汁的分析其成功的原因,顺便在文章的结尾,义愤填膺的吐槽一下国产游戏的不思进取以及江河日下的现状。不过上述的内容,都引发不了我的共鸣,因为在我眼里,《精灵宝可梦 GO》本应该是失败的!而它现在竟然成功了!
凭什么成功
按照传统的评价游戏的标准,《精灵宝可梦GO》的表现仅算是及格:它游戏宣传和实际游戏体验完全不同,画面缩水不说 “新手指引”也做的差强人意,玩法单一且没有全球同步上市,甚至它主打的AR+LBS的游戏玩法,早在7.8年前市场上就已经有了相对成熟的游戏作品,而且玩法比《精灵宝可梦GO》的要丰富得多,比方那个一脸不甘心的同时,只能无奈发来贺电的《Ingress》。
Ingress
这可能让《精灵宝可梦GO》的玩家大为不满,但从客观上来讲,《Ingress》的确更具大作相。首先是《Ingress》的剧情设定要更加成熟深厚,游戏画面算是各有风格,但“任务”的设定方面《Ingress》更胜一筹。请相信我并不是一个《Ingress》的无脑吹,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也并不是想要刻意去黑《精灵宝可梦GO》,因为《精灵宝可梦GO》取得的伟大成功是既定事实,而这个成功的原因归根结底,大概就是因为它是《精灵宝可梦GO》,而并非其他的游戏。
这样的解释听起来近似“野蛮”,仿佛当你询问“小李子为什么能拿到小金人”的原因时,对方高傲的回答“因为他是小李子啊”时一样。但这种“野蛮”的回答里,却包含着一个容易让人忽略的前提——拿到小金人的小李子已经不是原来的小李子,现在的手捧小金人的小李子是由无数个默默努力多年的小李子组成的。如果你承认这样的前提,那《精灵宝可梦 GO》的问题就好解决了,它成功的重要原因是《精灵宝可梦》本身那辉煌的历史带来的巨大红利。
历史问题已经有无数类似“《精灵宝可梦》10、15、20周年纪念”的文章可以让你尽情查阅,若是再在这里洋洋洒洒写出来的话,简直就是典型的“诈骗稿费”。而有关“红利”问题,也没什么新鲜的,因为它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IP红利”,说白了就是利用产品带来的风靡效应让商家捞一票。挺老套挺简单的吧,但老套并不代表它一定就会被淘汰,就像简单也并不代表它一定就能被所有人所操纵一样。
历史无法复制
回到《精灵宝可梦GO》上来,现在我们设想一下,基于同样的玩法,同样的技术,把游戏里的人物换个“皮”之后会怎样?为了排除做广告的嫌疑,我觉得把人物换做《生化危机》系列里的比较好。就选艾达王吧,这是基于我个人的原因并非性别歧视。那这个游戏就可以改成《生化危机GO》或者《艾达王GO》了,玩法就是我们的女主角不停的收集G病毒T病毒,顺便拯救无辜的人类朋友解放污染区最后揪出幕后黑手。
这个游戏会成功吗?不,因为题材上就排除了很多对“血浆”和“怪物”不怎么具有免疫力的玩家,我们可以去掉这些恶心的要素,但《生化危机》一直以来的设定就会大为改变,这个名叫《生化危机GO》或者《艾达王GO》的游戏就压根没有《生化危机》的特色,让无数“生化”的死忠粉们大呼上当——这是一个悖论,无法让受众玩家的数量达到最大,总是会得罪一部分人,所以这个游戏的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好吧,我们可以再换一个,马里奥怎么样,人气爆棚,老少咸宜。但这款《马里奥GO》的游戏依然逃脱不了失败的魔咒,因为根本无法解决马里奥如何存在的问题:一路让玩家跟着马里奥蹦蹦跳跳?“懒人经济学”告诉我们这样的想法根本就是异想天开;不跳一路走?那马里奥的特点如何体现?
于是我们再次陷入到“悖论”当中无法自拔,发现除了《精灵宝可梦》之外,并没有更多高明的选项供你选择,除非你本着“管他什么游戏特点,捞一票就跑”的心态,打着擦边球的同时把玩家当做可以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傻子。
其实这样的“聪明商家”已经出现了,无数的“XXXGO ”以及“捕捉 GO”的app堂而皇之出现在商店里,各个国家都有,好像全世界的傻子层出无穷,骗都骗不过来。我对这种行为不做评价,因为我只对电子游戏做评价,他们都不是电子游戏,最多算是互联网产品,甚至产品都算不上。好了,为了不犯“一言不合就吐槽”毛病,还是回到《精灵宝可梦GO》上来。
技术的脚步无法踏对步点
有关这个游戏的成功,被人所最多提及的除了“历史”,还有“技术”。这其实是我最不能苟同的一点,我不否认《精灵宝可梦GO》的AR+LBS的玩法做的相当不错,但它其实并不是名副其实的AR游戏。《精灵宝可梦GO》的AR只是一个简单的框架,其效果有点类似于曾经流行过一阵的AR画板:在真实的纸张上涂色,,然后用手机拍摄就可以看见立体效果。
在我不长的游戏历程中,接触的第一款AR游戏是PS3平台的《审判之眼》,那是一款卡片对战类游戏,最大的特色是战斗效果是名副其实的“动态立体”。
你可想象一下在你玩《炉石传说》的时候,每移动一张卡牌眼前就会立刻钻出立体的人物,它们会发漫天冰雪的龙卷风和从天而降的石头雨,将你的敌人卷上天空或撕的粉碎,当然这种视觉效果是在屏幕上的,因为《审判之眼》需要EyeToy进行配合。结果怎样?《审判之眼》失败了,即便它的AR效果让人眼前一亮,它的玩法既严谨又引人入胜,它当然还有“成长要素”的卡片收集,但它还是在一片惋惜中,沉入了时间的河流。
其实又何止是《审判之眼》,《红侠乔伊》的下场不也是如此,即便采取了特例独行的漫画渲染技术,但依然叫好不叫座。更别说《大神》、《黑煞》等等在视觉技术上特立独行的先驱者们,它们的结果总是功败垂成,由此可见,技术上领先的脚步并不能让他们找对有关成功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