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过渡”的供热公司要涨价 西安新悦城小区业主有苦难言
购房合同上明确写的“已铺设地辐热采暖管道并预留城市集中供热接口”,没想到2015年入住至今,集中供热仍遥遥无期,而开发商寻找的“过渡”的第三方供热公司却要涨价,这让西安市大兴新区新悦城小区的住户们有苦难言。
购房合同称”预留城市集中供热接口” 入住后第三方锅炉供暖
11月3日,新悦城多位业主反映小区今年面临的供暖困难。“第三方供热公司供了两年,执行的是每平方米5.8元的热价,现在要涨到6.7元或者7.2元。”一位业主说,小区是五证齐全的商品房,有800多住户,购房合同上有关供暖是这样描述的:“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已铺设地辐热采暖管道并预留城市集中供热接口。”
根据合同,大家都认为小区将来是市政集中供热,而且卖房时也是这样说的。谁知道居住后,一直没有通暖气,开发商说市政管道过不来,后来采用了一个临时过渡的办法,选择了一家第三方供热公司使用天然气锅炉来给小区供暖,价格是5.8元,至今供暖了两年,有些业主也觉得暖气不热。
业主认为开发商先违约 供热公司如有亏损应由开发商承担
本以为就这样凑合着,没想到最近供热公司贴出了通知,说因为天然气涨价、供暖亏损等原因,今年要涨价,只有涨价才能保障温度。
张贴在小区的新悦城小区2019采暖季供暖价格协商公示上显示,供暖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6.7元,供暖时间为24小时供暖,其中14小时提温,10小时保温。提温时段为20℃±2℃,保温时段为16度以上。公示上同时要求供暖用户缴费率需85%以上,不供暖用户必须缴纳基础运营费,不缴纳将收取滞纳金。并明示以上任一情况未达到供暖运营条件,供暖方有权停止供暖。如果不达标,供暖方依据供热条例进行退费。
“供热公司说如果还按5.8元收,只能保证14度,如果7.2元,18度以上的时间会比6.7元更长。”该业主说,如果是14度的温度,还要什么供暖?因为涨幅明显,业主们都反对,业主代表们和开发商、供热公司进行过几次协商,社区也派了人参加,到现在也谈不拢。业主们认为,没有接入市政集中供热是开发商违约,违约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业主们有权享受和市政集中供热同质同价的服务,在市政集中供热价格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如果第三方供热公司出现亏损,这部分亏损应由开发商承担,而不是分摊到业主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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