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摸金校尉”古墓裡盜得青銅弩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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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三個摸金校尉古墓裡盜得青銅弩機

三個“摸金校尉”古墓裡盜得青銅弩機被判刑

從古墓裡盜出的青釉瓷碗(左)、青銅鏡(右下)、青銅弩機(右上) 法院供圖

3月18日,江蘇高院官方微信發布消息稱,近日宜興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盜掘古墓案件,陳某、丁某、瞿某等三人通過挖盜洞進入古墓偷了五件文物。專家告訴記者,被盜的古墓是西晉時期的,墓主身份高貴,生前應該是一位大將軍。

三人盜掘古墓,均被判刑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17年年底,丁某聽說宜興山區某地隱藏一座古墓,墓穴內很可能有“寶貝”,便把消息告訴了朋友陳某和瞿某,三人多次進山“尋寶”。陳某是個文物收藏愛好者,對墓穴設置、文物等頗有研究,再加上墓穴年代久遠,覆土已經變薄,經過勘探,他們找到了一個古墓葬。2017年11月,三人連續兩晚對古墓盜掘,陳某、丁某使用鐵鍬打洞,瞿某負責搬土,成功打開墓室,竊得墓內青釉瓷碗三件、青銅鏡一件、青銅弩機一件。后經文物部門鑒定,被掘的磚室墓形制完整、規模較大,是典型的六朝墓葬,對六朝時期江南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等研究具有較高價值。被盜的青釉瓷碗三件年代均為西晉,青銅鏡年代為東漢,青銅弩機年代為西晉,屬於文物。

2017年12月,附近村民發現盜掘痕跡后報警。公安部門立即立案偵查,並確定了嫌疑人。去年3月9日,公安機關抓獲瞿某,並在其協助下抓獲了陳某、丁某。三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丁某、瞿某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其行為均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綜合三人的犯罪事實和量刑情節,,最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六千元﹔判處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八千元﹔判處被告人瞿某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法官表示,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犯罪行為嚴重破壞文物保護、影響文明文化傳承,將受到法律嚴厲打擊。

墓主應是西晉一位大將軍

“青釉瓷碗是在壁龕發現的,青銅弩機、青銅鏡也都是在古墓中盜的。”一位知情的專家透露,三個“摸金校尉”在古墓上挖了盜洞,通過盜洞進入了古墓。

專家介紹說,被盜的古墓非常難得,是西晉時期的,墓主身份高貴,最起碼是一位大將軍,“從古墓的墓磚、形制,可以判斷它是西晉時期的,是一座大墓,由甬道和主墓室組成。”雖然是“單室套”,但也堪稱奢華,因為墓室的面積比同時期的墓室面積大。

墓主身份如何?這位知情專家表示,由於沒有發現銘文,也沒有做考古勘探,目前暫無法確定墓主的身份,但從青銅弩機可以看出端倪。青銅弩機比同時期出土的一般弩機大很多,而且做工非常精良。“由此可見,墓主的身份不一般,應該是一個將軍。”

這位知情專家表示,從案發現場來看,應該是一個家族墓,是墓葬群,而且,是西晉時期的大家族,既貴又富,對於研究西晉時期的歷史文化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趙玲 顧元森 胡玉梅)

(責編:唐璐璐、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