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农变态传世新服网村自杀的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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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选取1970~2009年南方4个村133例自杀个案作分析对象,以理解1990年前后出现的“自杀潮”。分析认为,农村自杀潮之所以在该时间点上出现,与当时农村社会结构和价值目标的快速变迁有关。

如何理解农村自杀的潮起潮落?

(图片来自网络)

一 问题意识与研究综述

(一)如何理解农村自杀的潮起潮落

自费立鹏(Michael Phillips)等人向世界披露当代中国的自杀状况以来,中国自杀状况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Phillips, et al.,2002;吴飞,2007)。大部分研究得出了中国自杀率在最近二十多年中呈显著下降趋势的结论。其中有基于部分地区自杀数据的研究,如研究者分析了1992~2003年的辽宁省自杀数据,发现其城乡和男女自杀率均有明显下降,且男性的自杀率有超过女性自杀率的倾向(杨晓丽等,2008)。也有基于全国自杀数据的研究,张杰、景军等人(2011)就运用国家有关数据描述1987~2008年间全国总自杀率及自杀率在性别、城乡人口中的分布,验证了全国自杀率逐渐下降的判断,并将自杀率与经济发展、流动人口等因素进行了相关分析。还有基于某一地区内数个村庄自杀数据的研究,如贺雪峰、郭俊霞(2012)对中国二十余省40个村近三十年的自杀个案进行了详细分析,发现各个群体的自杀率都呈下降态势,其中年轻妇女与老年人的自杀率下降尤其明显,且二者自杀峰值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

综合上述研究,针对中国农村自杀现象可以得出以下判断:一是近二十年中国农村自杀率呈显著下降趋势;二是农村自杀率下降,主要源于年轻妇女与老年人自杀率的下降;三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农村出现过一个自杀潮,这段时期前后农村自杀率都相对较低。笔者对1970~2009年南方4个村133例自杀个案的研究也印证了年轻妇女和老年人的高自杀率支撑着20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自杀潮,之后两个群体的自杀率迅速下降、自杀潮退潮的结论。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农村年轻妇女和老年人自杀来解释南方农村“自杀潮”。

(二)农村自杀研究综述

学界对中国农村自杀的研究大致分两条路径:一是强调社会结构作为客观事实作用于农民群体而带来自杀,可概括为结构决定论;二是主张从更具主观特性的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入手,讨论农民自杀的观念根源,可概括为价值决定论。

结构决定论主张,影响农民自杀的社会结构包括城乡二元结构、村落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且以家庭结构及其分支结构为主,这源于家庭对中国人的特殊意义(吴飞,2007)。结构决定论有两派学者,一派是以静态眼光,从家庭权力结构出发去理解农民自杀(杨镇涛,2000;翟书涛,2001;吴飞,2007)。谢丽华等人就明确指出,农村妇女的自杀与家庭权力结构的种种不公正有关(谢丽华,1999),其理论关怀可以追溯至沃尔夫从父权制角度解释中国妇女自杀的经典研究(吴飞,2007)。质言之,该派理论强调农村女性自杀根源于她们在村落社会和家庭结构中地位低下,只有提高农村妇女地位,对其赋权增权,才能抑制其自杀。另一派则看到了社会结构变动对农民自杀的影响。景军等(2010)认为,过去二十年农村妇女自杀率的下降源于大规模农民流动,它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以及妇女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颜廷静(2003)将农村老年人自杀归结为老年人地位、角色等随着年龄增长而不断丧失所致。贺雪峰(2009)、陈柏峰(2009)、刘燕舞(2009)、杨华、范芳旭(2009)等人对中部地区农村老年人自杀做了深入研究,认为在家庭权力关系中,纵向上父亲掌权向儿子掌权的转变导致代际关系失衡,横向上丈夫当家向妻子当家的转变带来夫妻关系失衡,是形成“自杀秩序”的根本原因。这一研究路径的铺展是对导致农民自杀的直接原因——家庭矛盾、家庭纠纷的抽象提升,研究者预设家庭矛盾、家庭纠纷是家庭内部结构变动,尤其是权力结构失衡的结果,其基本逻辑是:家庭权力结构失衡→家庭矛盾与家庭纠纷→农民自杀。

农村自杀研究的价值决定论也有静态观和动态观的差别。价值观念是社会成员用来评价生命、行为、事物以及从各种可能的目标中选择自己合意目标的准则,它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及对事物的评价、态度反映出来,是驱使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吴飞是持静态价值决定论的集大成者,他从中国人关于“礼”、“正义”、“公正”等价值目标去理解自杀问题,认为自杀是家庭中这些价值目标失去平衡的结果(吴飞,2007)。更多学者坚信农民自杀是传统价值观的产物,传统“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等价值观念影响至深,以致农村妇女在遇到家庭负性事件而得不到救助时,就容易选择自杀(谢丽华,1999)。这派观点的哲学基础是文化决定论,它将自杀当作一种文化秩序,认定只要浸润在该文化中的人都有可能自杀。从农民价值观念的变动去探讨农民自杀始于陈柏峰,他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农民自杀应该放到农民价值观变迁中去理解,而切关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的本体性价值的丧失是老年人自杀的根源,社会性价值如面子竞争的异化导致了年轻人自杀(陈柏峰,2008)。在农村女性自杀研究中,钟琴(2010)、桂华等(2010)认为女性现代自主价值、自我实现价值的增长与农村传统价值观念的冲突,是造成农村女性自杀的主要原因。变动价值决定论者将农民自杀还原为农民主观层面的价值变动,包括价值失落和价值观冲突,其逻辑关系和论证理路并不复杂:价值失落或冲突→活着的意义丧失→自杀。

通过静态结构和静态价值的眼光去窥探农民自杀,对历史上诸多自杀事件以及区域上某些类型自杀的解释有非常独到之处。但它们对自杀的判断有宿命论的意味,对自杀在时间上的差异与变化没有敏感性。变动眼光的结构决定论与价值决定论的逻辑起点,在于它们看到了中国自杀的时间差异,并寻找差异背后的主要变量,通过这些变量的变动情况去解释自杀及其差异。两种变动论者都看到了来自更大社会环境变化的影响。笔者认为,要深入理解中国农村自杀问题的时空和群体差异,就要兼顾动态分析的这两个研究传统。

二 分析框架

(一)结构紧张理论

将结构与价值结合起来考察农村自杀潮的理论基础是“结构紧张”理论。结构紧张理论是20世纪中期默顿在涂尔干“失范社会学”基础上创立的。涂尔干认为,经济不平等是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它并不直接导致犯罪,除非同时存在社会规范崩溃即失范的情况。这种失范现象主要表现为社会控制个人本能欲望的能力的崩溃。默顿将该理论用于分析美国社会,但他认为涂尔干所说的个人欲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源于美国社会的文化价值,即美国的社会结构限制了特定阶层实现价值目标的能力,结果会导致处于一定压力下的个人实施犯罪行为。这种状况被称之为“社会结构紧张”(默顿,2006;沃尔德等,2005:180)。